一、三好班级评选条件 1、辅导员责任心强,能按照学校、系的要求认真开展班级工作。 2、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校、系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3、班委会、团支部成员工作责任心强,有团队意识。 4、班级同学团结向上,集体荣誉感强,有良好的班风。 5、在全校、系常规评比中成绩突出,如:卫生、纪律、早操、早晚自习、文明礼仪、文明寝室等 6、班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刻苦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参加三好班级的评选: 1、班级学期有受处分学生的。 2、班级学生工作有重大失误的。 二、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、思想品德好: (1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。 (2)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主动靠近党组织,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活动,严格要求自己,有正确的人生观、道德观、价值观。 (3)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班级,热爱劳动在各项活动中能起到表率作用。 2、学习好: (1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。 (2)学习成绩优异,学习成绩在班级前10%,专业技能考核良好。 3、身体好: (1)积极锻炼身体,认真上好早间操。 (2)体育课成绩良好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: 1、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。 2、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学习成绩排在班级后30%。 3、思想品德鉴定成绩排名在班级后30%的。 三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: 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祖国。 2、关心班级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。 3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,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。 4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工作方法,在各项的活动中,严于律己,起到表率作用。 5、坚持体育锻炼,体育成绩及格。 四、评选比例及评选时间: 1、三好班级:按系班级总数的40% 2、三好学生:占班级总数的15%,三好班级增加5%。 3、优秀学生干部:每班4人,三好班级增加2人。 4、评选时间:每学期开学初。 5、评选时限:一学期。 |